最近在The Sass Way里看到了Modular CSS typography一文,发现文章在开头部分就提到了OOCSS、SMACSS、BEM、这3个词。“如果还不知道这些是什么,请先不要继续看下去”,联想到作者这样友好(gāo lěng)的提醒,作为围观群众,自然要有所回应。所以,本文在这里分别介绍它们。
OOCSS、SMACSS及BEM都是有关css的方法论(准确地说,其中BEM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前端开发理论,不仅限于css),可作为实现优秀css架构(css architecture)的指南。
css易于理解,但应用和维护并不简单。在各种开发情景下,css都可能成为一个问题点。因此,我们编写和组织css应认真、用心。
OOCSS
OOCSS(Object Oriented CSS),字面意思是面向对象的CSS,是由Nicole Sullivan提出的css理论,其主要的两个原则是:
- Separate structure and skin(分离结构和主题)
- Separate container and content(分离容器和内容)
用一个例子来说明。请看下面这样的图文排列:
上面这段代码用media
表示了这种图文排列的页面元素。如果把构成它的html、css及javascript(如果有)看做一个整体,那就相当于这是一个元件,或者说对象(object)。它可以在站点的任何地方被重用。
这样是如何体现OOCSS的两个原则的呢?
Separate structure and skin
分离结构和主题是在于将一些视觉样式效果(例如background
、color
)作为单独的“主题”来应用。在上面的例子中的阴影效果,没有被直接写在media
的样式规则内,而是被单独写在了一个名为media-shadow
的class中。因此,它成为了可选择、可拆分的主题。如果不需要对应主题,什么也不要加,如果需要,加上对应的class,就是这样的思路。
Separate container and content
分离容器和内容要求使页面元素不依赖于其所处位置。在上面的例子中,css的选择符都很短,无继承选择符(例如.header .media { }
),所以,这个图文排列的元件,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,且会有一致的外观。
如果需要在特定的地方让这个元件看起来不一样一些,继续为这个元件增加class,将“不一样的部分”作为可配置的选项。元件的外观仍不依赖其所处位置。
操作指南
可以看出,OOCSS风格的css可以描述为两点:
- 增加class
- 不使用继承选择符
OOCSS追求元件的复用,其class命名比较抽象,一般不体现具体内容。
SMACSS
SMACSS(Scalable & Modular Architecture for CSS),是由Jonathan Snook提出的css理论。其主要原则有3条:
- Categorizing CSS Rules(为css分类)
- Naming Rules(命名规则)
- Minimizing the Depth of Applicability(最小化适配深度)
这些原则分别是什么意思呢?
Categorizing CSS Rules
这一点是SMACSS的核心。SMACSS认为css有5个类别,分别是:
- Base
- Layout(Major Components)
- Module(Minor Components)
- State
- Theme
Base Rules,基础样式,描述的是任何场合下,页面元素的默认外观。它的定义不会用到class和ID。css reset也属于此类。
Layout Rules,布局样式。它和后面的Module Rules一同,描述的是页面中的各类具体元素。元素是有层次级别之分的,Layout Rules属于较高的一层,它可以作为层级较低的Module Rules元素的容器。左右分栏、栅格系统等都属于布局样式。
Module Rules,模块样式。它可以是一个产品列表,一个导航条。一般来说,Module Rules定义的元素放置于前面说的Layout Rules元素之内。模块是独立的,可以在各种场合重用。
State Rules,状态样式,描述的是任一元素在特定状态下的外观。例如,一个消息框可能有success
和error
两种状态,导航条中的任一项都可能有current
状态。
继续OOCSS中的例子,下面新增的让元素不显示的is-hidden
就属于State Rules:
Theme Rules,主题样式,描述了页面主题外观,一般是指颜色、背景图。Theme Rules可以修改前面4个类别的样式,且应和前面4个类别分离开来(便于切换,也就是“换肤”)。SMACSS的Theme Rules不要求使用单独的class命名,也就是说,你可以在Module Rules中定义.mod { }
然后在Theme Rules中也用.mod { }
来定义需要修改的部分。
Naming Rules
Naming Rules是说在想class等的命名时,考虑用命名体现样式对应的类别。
按照前面5种的划分,Layout Rules用l-
或layout-
这样的前缀,例如:.l-header
、.l-sidebar
。
Module Rules用模块本身的命名,例如图文排列的.media
、.media-image
。
State Rules用is-
前缀,例如:.is-active
、.is-hidden
。
Theme Rules如果作为单独class,用theme-
前缀,例如.theme-a-background
、.theme-a-shadow
。
Base Rules不会用到class和ID,是以标签选择符为主的样式,例如p
、a
,无需命名。
命名规则不需要严格遵守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喜好做其他的约定。记录自己的约定(写文档),然后遵守,就是可行的。
Minimizing the Depth of Applicability
字面翻译是最小化适配深度。通过一个简单的描述来说明:
上下两端css的区别在于html和css的耦合度。可以想到,由于上面的样式规则使用了继承选择符,因此对于html的结构实际是有一定依赖的。如果把h3
元素搬到另一个位置,就有可能不再具有这些样式。对应的,下面的样式规则只有一个选择符,因此不依赖于特定html结构,只要为元素添加class,就可以获得对应样式。
当然,继承选择符是有用的,它可以减少因相同命名引发的样式冲突(常发生于多人协作开发)。但是,我们不应过度使用,在不造成样式冲突的允许范围之内,尽可能使用短的、不限定html结构的选择符。这就是SMACSS的最小化适配深度的意义。
看起来,这一点和OOCSS的分离容器和内容的原则非常相似。
主要目标
SMACSS着力于实现两个主要目标:
- 更语义化的html和css
- 降低对特定html结构的依赖
BEM
BEM,即Block,Element,Modifier,是由Yandex(俄罗斯最著名的互联网企业)的开发团队提出的前端开发理论。BEM通过Block、Element、Modifier来描述页面。
Block是页面中独立存在的区块,可以在不同场合下被重用。每个页面都可以看做是多个Block组成。
Element是构成Block的元素,只有在对应Block内部才具有意义,是依赖于Block的存在。
Modifier是描述Block或Element的属性或状态。同一Block或Element可以有多个Modifier。
这三部分结合在一起,可以体现在class命名上,从而为开发者提供更友好、更有意义的css组织方式。其形式是:
再回到前面OOCSS的那个图文排列的例子,对应用BEM的写法的话就是:
这样的写法的好处是,在class命名上以约定的形式携带了更多有用信息。在多人合作的时候,新接手这个项目的人,也可以很容易从class命名上分辨出来,哪些部分是Block,哪些是对应的Element,哪些是Modifier,并进一步推断出哪部分html可以独立使用。
BEM是完整的前端开发理论,这里只是提到了它采用的css的class命名规则。可以看出,BEM的命名规则可以使代码更易于维护。
综合结论
这些理论真的可以应用吗?
是的,而且有用。但是,请不要过于乐观,任一种理论都只是对解决css编写、维护问题的一种尝试,及其经验总结。就实际具体的项目来说,你可能仍然会遇到困惑。这些理论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种思路(即使它们也提供开发模式的代码库),你可能不直接应用它们,但应该通过它们认识到,在写代码之前,需要多一些思考。
不直接编写css而是采用less、sass等预编译器,也同样需要合理的代码编写和组织方式,因为可以从编译后得到的css来分析,所以原则是相通的。
结语
在整理写文本之前,我只初步了解过OOCSS,而对另外2个还没有印象…(嗯,其实很正常)
本文的3个理论各有各的风格,没有孰优孰劣之说,都是在编写css时值得参考的内容。如果可以,非常推荐自己根据这些理论背后的意图,想一个适合自己的方法。